被封號的主播還能換個“馬甲”重出江湖嗎?6月22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文化和旅游部印發《網絡主播行為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第十七條提及,對問題質嚴重、多次出現問題且屢教不改的網絡主播,應當封禁賬號,不允許以更換賬號或更換臺等形式再度開播。當前,對直播的各項監管快速趨向規范化,問題主播想“換馬甲”或“換臉”再參與直播,都將難上加難。

障眼法失效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規范》根據主播所涉問題提出不同程度的處置要求。根據第十七條內容顯示,例如對出現違規行為的網絡主播,要強化警示和約束;對問題質嚴重、多次出現問題且屢教不改的網絡主播,應當封禁賬號,將相關網絡主播納入“黑名單”或“警示名單”,不允許以更換賬號或更換臺等形式再度開播;對構成犯罪的網絡主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事實上,從去年11月起,多位網絡主播因偷逃稅密集被罰。雪梨、林珊珊分別被罰6555.31萬元和2767.25萬元后,超級主播薇婭被罰13.41億元,一時引起輿論嘩然。隨后,2022年2月,網絡主播“驢嫂榮”被罰6200.3萬元。在6月初,網絡主播“帝師”也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擬處罰款共計1171.45萬元。

上述涉事主播被罰后,其賬號在淘寶直播、抖音、快手、陌陌和微信等多個臺被封。不過,在今年2月,薇婭和雪梨背后團隊分別以“蜜蜂驚喜社”和“香菇來了”再次重回公眾視野。而在5月,薇婭的助播琦兒開始在抖音上帶貨直播。

對此,結合《規范》要求,香頌資本董事沈萌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新規的重點不在于禁止開新號換臺,而是要對質嚴重、問題頻發卻屢教不改的惡典型采取強力措施,凈化市場并規范秩序。

另一方面,直播新號也試圖有意與出事主播劃清界限來規避風險。例如“蜜蜂驚喜社”在淘寶注冊公司為杭州柏峰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法定代表人為何衛華。從天眼查資料來看,該公司未顯示與薇婭及其丈夫董海峰旗下公司有直接聯系。

蹭熱點要被罰

值得一提的是,《規范》還對網絡主播的具體直播行為提出了要求。在第十四條中,《規范》列舉了網絡主播在提供網絡表演及視聽節目服務過程中不得出現的13種行為。

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有部分行為與當前一些主播為博取流量采取的做法關聯緊密。例如對社會熱點和敏感問題進行炒作或者蓄意制造輿論“熱點”;展示假吃、催吐、暴飲暴食等,或其他易造成不良飲食消費、食物浪費示范的內容;引導用戶低俗互動,組織煽動粉絲互撕謾罵、拉踩引戰、造謠攻擊、實施網絡暴力等等。

不止于此,《規范》還點名一些直播間營造虛假商業氛圍的弊病,包括通過虛假承諾誘騙消費者,使用絕對化用語;通過有組織炒作、雇傭水軍刷禮物、宣傳“刷禮物抽獎”等手段,暗示、誘惑、鼓勵用戶大額“打賞”,引誘未成年用戶“打賞”或以虛假身份信息“打賞”等等。

為了對創作者進行有效監管,臺方面也制定了相應的處罰規則。以抖音來說,北京商報記者從其在2月發布的《電商創作者違規與信用分管理規則》中了解到,例如創作者利用社會熱點事件、偽科學等博眼球炒作行為,將扣除0.5-8分信用分,而發布含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內容所造成的重大違規行為,將直接扣除店鋪所有信用分,并永久關閉商品分享功能。

監管只會趨嚴

與此同時,商家也在根據臺日益趨緊的規范紅線進行調整。在一些直播間,部分主播在直播時也提及自己曾因用詞不當,或是舉止有誤被臺警告。

電子商務交易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研究員趙振營認為,多年來管理部門出臺了一系列監管措施,來規范主播和機構等相應行為,但由于監管規則具有一定的滯后,給某些主播和MCN機構留下了換個“馬甲”和臺接著做的空子。“這次《規范》的出臺,一方面收緊了違法違規者換場再出來的可能,另一方面也顯示了監管方對加強視頻監管的態度。”他強調道。

據了解,在去年8月,針對直播電商領域的規制,商務部就《直播電子商務臺管理與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行業標準公開征求意見。其不僅規定了對商家和直播主體入駐及退出、產品和服務信息審核等要求,還強調了數據信息的安全和真實

而今年密集出臺的相關規定則是對網絡直播中的角色、行為進行細化。例如《關于規范網絡直播打賞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要求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則提出,臺每半年上報主播營利信息,嚴禁借助第三方企業等方式轉嫁或者逃避個稅繳納義務。

主播的進入門檻也在變高。《規范》提及,對于需要較高專業水(如醫療衛生、財經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內容,主播應取得相應執業資質,并向直播臺進行執業資質報備。直播臺應對主播進行資質審核及備案。(北京商報記者 何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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