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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20 日消息,港交所文件顯示,嘀嗒出行今日向港交所再次提交預上市文件,中金公司、海通國際與野村國際為聯席保薦人。

此前,嘀嗒出行于 2020 年 10 月首次提交赴港 IPO 申請,并于 2021 年 4 月二次遞交招股書文件。

嘀嗒出行表示,其主要通過向在平臺提供順風車搭乘的私家車車主收取服務費產生收入,其次是向出租車司機收取服務費;也從廣告及其他服務產生收入。作為純信息服務平臺,嘀嗒出行已實現可持續的財務表現,并無擁有或租賃車隊車輛,也不承擔任何與持有車輛資產相關的支出。

從嘀嗒出行文件中了解到,嘀嗒出行在 2020 年、2021 年以及截至 2021 年及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九個月,收益分別為人民幣 754.2 百萬元、人民幣 780.6 百萬元、人民幣 583.7 百萬元及人民幣 428.3 百萬元。按經調整利潤凈額(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計量)計算,嘀嗒出行于往績記錄期間保持盈利。

2020 年、2021 年以及截至 2021 年及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九個月,嘀嗒出行的經調整利潤凈額(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計量)分別為人民幣 343.3 百萬元、人民幣 238.0 百萬元、人民幣 184.7 百萬元及人民幣 65.4 百萬元,同期經調整凈利潤率(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計量)分別為 45.5%、30.5%、31.6% 及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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